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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四章 故乡(2)(1 / 1)

“我是说,你如果不回川海过年的话,我明天带你去庙会玩。”

“庙会?”

见易凛一脸懵的样子,任茴疑惑的扯了扯嘴角:“易凛,你不会连庙会都不知道吧?你没有童年吗?就算没有童年,你还没有青少年时期吗?”

有,但是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看书学习,这些占据他生活的四分之三,他和外界几乎没有什么交流。

“算了,我也不知道川海那边有没有庙会,但是在我们这里呢,进了腊月就有庙会,一直到除夕前一天才结束,吃喝玩乐什么都有,我明天带你去看看。”

翌日早上,任茴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了易凛的眼睛,他的眼睛有着一般人抗拒不了的吸引力,反正任茴没抗拒得了。

“你坐在这里干什么?”

“等你睡醒。”

任茴最终还是沉溺在易凛的眼神中无法自拔,她鬼使神差勾住了易凛脖子,拉着他,双唇相贴,如愿的任茴彼时好像吃了蜜一样甜。

她的主动只到了这里,下面的发展就不受她的控制了。

千钧一发之刻,任茴凭着残存的意识拦住了易凛:“不行,措施。”

然后任茴看见易凛去翻行李箱。

“你行李箱里还有这个?你每次出去都带着吗?你出去的时候是不是会找别的女人?”

“小傻瓜,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,我只有跟你出去的时候才带着。”

午后的阳光暖融融的,任茴拍开易凛作祟的手。

“昨天有人说要带我去庙会。”

任茴翻身继续睡觉:“你出了这个门,随便就能遇到去庙会的大妈大爷的,你跟他们去就好了,我好累,你自己去玩吧。”

偏偏今天这件事情还是她挑起来的,她根本就没有责怪的立场,只能默默承受着。

“谁要跟大爷大妈去。”

“现在距离除夕还有几天?”

“还有十天吧。”

任茴每次想起除夕都记得除夕之前一天好像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,易凛的手又过来打扰她。

她猛地坐起来,终于想起来:“除夕前一天是不是你的生日”

“不是。”

不是吗?她记得他们认识的第一年,除夕前一天她还陪易凛过生日了。

“我好像很不称职,我都不知道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。”想到这里,任任茴突然就没了睡意。

易凛却安慰他说:“我从来不过生日,那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日期,不用那么在意。”

可是她想知道。

“那你生日是什么时候?”

“中秋节。”是团圆的日子,所以他从来没过过生日,因为他也没过过中秋节。

“你把你身份证给我看。”

任茴结果易凛的身份证之后,本来是想看日期,可一眼就被那照片吸引了。

照片上的易凛对比现在来讲,脸庞还有些青涩。

“你大学时候拍的吗?”

“研三。”

任茴好奇的翻过去,看了年份,七年前。

比现在的她年纪还要小些。

认识的第三年里,从恋爱开始到现在快两年了,她居然才知道易凛的生日。

他的生日还很远,现在不用忙着张罗。

所以任茴把身份证还给易凛之后,倒头就睡。

但明明刚刚很困,现在却睡不着了,她回头,易凛还坐在她的床边,还在盯着她看。

“易凛,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狗叫小白,小白特别乖,她会送我上学,接我放学,除了我上学的时候,其他时候我们都在一起。”

“那后来呢?”

“你先听我说完,我每次睡觉的时候,小白就是这么蹲在我床边看我,跟你现在样子特别像,我的意思是你现在的样子真的特别像条狗。”

讲完了,任茴用最快的速度蒙住脑袋裹着被子钻到角落去了,迟迟没有听见动静,任茴缓缓的露出脑袋来:“你不生气吗?”

“我应该生气吗?我并不喜欢生气,小白对你很重要吧?”

“嗯,很重要,那时候它是我唯一的伙伴,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小白了,后来有一天小白找不到了,我从早上找到晚上,我后来蹲在经常和小白玩耍的小河边哭了好久,我爸爸找到了我牵我回家,就是在那个小巷子里,我经过隔壁人家的时候,我看见小白了。

小白的头挂在那里,死不瞑目,那些禽兽正在旁边扒它的皮,隔壁那家人臭名远扬,我哭的好大声,我爸冲进去跟他们理论,那家人还说吃你条狗怎么了,后来他们就打起来,你也见过我爸,我爸那样哪是会打架的,我爸被他们打的满头是血,我回家的时候家里找我姐姐,我姐姐当时拿着一把菜刀就出来了,其实我小时候很喜欢我姐姐,她那时候对我很好,别人欺负我了,她会把那些小孩子揍哭,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了,她开始揍我。”

“人都是会因为一些事情变的,那家人后来没道歉吗?”

“怎么可能,他们本来就是不讲理的人,不过他们家的人也没什么好下场,那家的伯伯四十多岁就因为肝病死了,他的儿子也成天喝酒,结婚多年连个孩子都没有,而且力气小的连桶水都提不起来,后来她老婆跟他离婚了,那个男的也不知是死是活。”

“还想养狗吗?”

“养你就行了,不养狗。”任茴的话脱口而出。

她看见易凛笑了,她刚准备笑,黑影扑了上来,任茴被束缚了手脚,根本就跑不掉。

只能伸长脖子尽可能的躲避易凛的狗啃式的吻。

庙会没去成,他们只赶上了夜市,夜市上张灯结彩,大红灯笼高高挂,卖对联的,卖窗花,各种新年用品将这个夜市装饰出喜庆的气氛来。

空气中飘散着食物的香气,任茴被易凛拉着手走到了一个卖手工首饰的耳朵地方,这些首饰大多是木质,任茴拿起了一个藤编宽带,尾部坠着一块小小的木牌,上面写着平安两字。

“这个是桃木做的,辟邪保平安。”摊主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。

易凛拿在手心放到易凛面前:“送给你,这一块买的平安符都很灵的。”

易凛要付钱,任茴及时把他拦住了:“这个是我送给你的,我付钱。”

“想吃东西吗?”

任茴揉了揉肚子,她今天到现在只喝,并没有吃东西,但是肚子并不饿。

“我带你过去看看,就在前面。”

没多久,易凛和任茴手上都是吃的,任茴手里拿着一串烤鱿鱼,鱿鱼比任茴的脸还要大,虽然几年没回来了,但是这里的味道永远都是最好,无法替代的。

曾经她喜欢的那些小吃,在这里都有,她买了很多,但是吃的不多,最庆幸的是她没有吐。

易凛发觉,带任茴回到这里,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了。

深夜,任茴坐在沙发上整理东西,易凛从她的一堆东西里拿出了一个像是小手一样的东西,那端还是一根长长的竹片。

“这是什么?”

任茴瞥了一眼,继续整理别的:“你没挠过痒痒吗?”

不是错觉,这几天,任茴发现易凛问题太多了,很多东西他都不知道,甚至他连吹糖人都是第一次见。

“所以这个是用来做什么?”

“挠痒痒。”

“有我还要这个做什么?”

“……”任茴想翻白眼。

“那这个又是什么?”

手鼓他认识,但是两边却又挂了两颗珠子。

任茴从易凛手中接过,珠子打在鼓面上,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
“这个叫拨浪鼓,我要拿去送给小薇姐家的小宝宝,易凛,你真的没童年,你小时候不玩玩具吗?”

“玩。”

“那你都玩什么玩具?”

“拼图、积木、围棋,还有汽车和乐高之类的。”

原来学霸的童年和他们真的不一样,是她肤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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